中公浙江财经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备考资料:【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备考资料: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2020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1.追究时效的起点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继续状态,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
2. 时效期限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
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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