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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冲刺模考卷:单选题(2)
2020-10-21 20:00:41 来源: 浙江财经站 浏览量:

参考答案

11.【答案】B。解析: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甲服装厂当月的销项税额=300×700×(1-30%)×13%=19110(元)。

12.【答案】A。解析: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货物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不得抵扣进项税。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00×10%+50000×10%+4000×9%)×3/4=15270(元)。

13.【答案】D。解析:选项D,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A,因自然灾害损失的产品所耗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选项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摩托车,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选项C,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4.【答案】C。解析: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本题中不动产净值率=(1000+90-20)÷(1000+90)×100%=98.17%,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次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98.17%×90=88.35(万元)。

15.【答案】D。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A企业应在广州预缴增值税=(1000-800)÷(1+5%)×5%=9.52(万元)。

16.【答案】B。解析:选项B,湿租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17.【答案】D。解析:选项A,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需要预缴增值税;选项B,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选项C,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选项D,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8.【答案】D。解析: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35000×(1+20%)=42000(元);某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42000×13%=5460(元)。

19.【答案】C。解析: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其他项目均不免征增值税。

20.【答案】B。解析:选项B,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一般情况下,考生能全身心投入,在两个备考年度就能拿下税务师考试!预祝各位同学能取得一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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