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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冲刺模考卷:计算题
2020-10-21 19:40:42 来源: 浙江财经站 浏览量:

(一)

(一)

61.【答案】C。解析:甲企业进项税=(1+0.3)×13%+0.15×9%=0.18(万元);甲企业销项税=30×13%+200÷80×(80+2)×13%=30.55(万元);甲企业应纳增值税=30.55-0.18=30.37(万元)。

62.【答案】B。解析:委托加工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7.52+1+0.3)÷(1-30%)×30%=84.03×30%=25.21(万元);

受托方的计税价格=84.03×25%=21.01(万元),低于直接销售30万元的售价,属于委托收回后以高于计税价格的方式销售,需要补交消费税。每条卷烟的售价=2000000÷80÷250=100(元),大于70元/条,属于甲类卷烟,比例税率为56%。甲企业应纳消费税=30×30%+200÷80×(80+2)×56%+150×(80+2)÷10000-25.21=99.82(万元)。

63.【答案】B。解析:丙企业应纳增值税=80×13%+150×13%-200×13%=3.90(万元)。

64.【答案】B。解析: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批发企业,不交批发环节的消费税。丙企业应缴纳消费税=150×11%+30×250÷10000=17.25(万元)。

(二)

65.【答案】D。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房,2016年4月30日以后的属于新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0-6000×85%)÷(1+9%)×9%=900(万元)。

66.【答案】A。解析: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该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4500-100)×85%=3740(万元)。

67.【答案】B。解析: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罚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500-30)×85%+[3740+(6000+180)×85%]×5%=849.15(万元)。

68.【答案】B。解析:土地成本=(6000+180)×85%=5253(万元);开发成本=3740(万元);开发费用=849.15(万元);税金及附加=(900-300)×(7%+3%+2%)=72(万元);房地产企业出售新建房产,加计扣除=(3740+5253)×20%=1798.60(万元);扣除项目总额=5253+3740+849.15+72+1798.60=11712.75(万元);不含税收入=16000-900=15100(万元);增值额=15100-11712.75=3387.25(万元);增值率=3387.25÷11712.75×100%=28.92%,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3387.25×30%=1016.18(万元)。

一般情况下,考生能全身心投入,在两个备考年度就能拿下税务师考试!预祝各位同学能取得一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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