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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10.9)
2020-10-09 14:59:15 来源: 浙江财经站 浏览量:

参考答案

1.【答案】C。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答案】B。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清算人是指清算企业中执行清算事务及对外代表者。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清算人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所以选项B说法不正确。

3.【答案】A。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答案】B。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答案】A。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问题。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是除外情况,而可以出质是一般原则,因此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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