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 税务师 > 考试题库 > 每日一练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8.12)
2020-08-14 20:15:46 来源: 浙江财经考试网 浏览量:

参考答案

1.【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重大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才成立重大立功。如果经查证不属实或者无法查证,或者查证后不属于犯罪行为的,则这种检举和揭发不属于立功。所以选项A不符合题意。犯罪分子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才成立重大立功。所以选项C不符合题意。犯罪分子具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属于一般立功而不是重大立功。所以选项E不符合题意。

2.【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特征和修正。逃税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所以选项B错误。涉税犯罪主要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危害税收征管罪和渎职罪等。犯罪主体可划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实施的危害税收征管罪;二是由征税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罪。所以选项D错误。

3.【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渎职罪。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涉税渎职犯罪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二是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主要是滥用职权罪;三是玩忽职守型渎职罪。主要是玩忽职守罪。

4.【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核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本题中,选项D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客观表现,选项B属于避税行为,选项C属于漏税行为。

5.【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渎职侵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相关浙江税务师考试每日一练推荐

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8.13)

2020浙江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8.14)

更多浙江税务师考试每日一练信息请登录浙江财经考试网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 ly6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