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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提示】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二)应税水污染物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提示】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类水污染物——按前五项征收;其他类水污染物——按前三项征收。
(三)应税固体废物
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适用税额
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四)应税噪声
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关注浙江财经考试网,我们会持续为大家更新相关信息,也可以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加入税务师考试交流群领取备考资料,和更多税务师考生们一起备战税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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