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标准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 号和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目 65 元,高级考试每人每科目 70 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考生可提前 1 小时交卷、离场。
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均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长各为 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 15 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 3 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 30 分钟交卷、离场。
为确保考试信息在电脑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考试信息自动提交。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考生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两科目连考的只组织一次入场。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所考科目视作“缺考”处理。禁止将其他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和通讯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
考生在答题前应先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场规则和操 作指南。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七、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 一 ) 考 试 大 纲 公 布 在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cpta.com.cn)上。
(二)2020 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院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省直考试的考生,考生可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参加各市考试的考生,所需考试用书的征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
八、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
(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复核(复审)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证件有疑问,且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需提交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公示 10 天。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复核(审核)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但来不及查实的,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后续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如发证、职称评审评定等),经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等,将按告 知承诺制规定的,作出合格成绩和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九、有关要求
经济机考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 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平稳。“资格考试考生配合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防疫准备,考中做好防疫配合。考务部门(考点单位)要针对考生配合防疫须知和本单位日常防疫要求,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考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确保考务费使用规范和考试顺利实施。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按照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要备足纸质草稿纸,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我院统一保管。
(三)要做好服务保障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 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20 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2.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综合科 2020 年 7 月 8 日印发
附件 1 :2020 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高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1 | 9月12日0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 |
2 | 9月12日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 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11月21日 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30—12:0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1月21日 下午 | 14:30—16: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00—17:3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3 | 11月22日 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30—12:0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4 | 11月22日 下午 | 14:30—16: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00—17:3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 后确定)
附件 2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高级 | 初中级 | 工 作 安 排 |
7 月 8 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
7 月 15 日至 24 日 | 8 月 5 日至 14 日 | 网络报名、同步网上交费 |
8 月 24 日前 | 11 月 2 日前 | 各市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考场编排数 据 |
9 月 4 日前 | 11 月 13 日前 | 各市上报考点地址、指挥班子和值班人员名单 |
9 月 7 日至 11 日 | 11 月 16 日至 20 日 | 考生从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 |
9 月 11 日前 | 11 月 20 日前 | 考点考前准备、检查验收、封闭考场 |
9 月 12 日 | 11 月 21 日、22 日 | 组织考试 |
考试成绩经人社部相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 |
|
|
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 | 省人事考试院制作合格成绩证明(电子 版) |
|
合格成绩证明(电子版)制作完成后 | 考生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证书 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合格成绩证明 |
|
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 | 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资格证书邮寄服务(邮 费到付) |
以上就是浙江省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敬请关注中公浙江经济师考试网。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6719
相关浙江中级经济师考试报考信息推荐:更多浙江中级经济师考试报考信息请登录浙江财经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