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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备考资料:《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20-07-17 17:16:58 来源: 浙江财经考试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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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一、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 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 非正常损失;

3.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 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例题 31•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7 月 15 日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 万元,增值税税额13 万元。当月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 100 万元,应税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 200 万元。则甲企业当月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万元。

A.4.33

B.13

C.8.67

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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