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浙江财经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公告:【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法律责任的概念】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公布了,以往考试大纲都会在12月份发布,今年不一样,会计司提前发布了考试大纲,这对于准备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们的小伙伴们可以提前根据考试大纲来学习啦!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大纲—法律责任的概念,希望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 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而实现,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以上就是浙江财经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大纲—法律责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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