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 初级会计师 > 报考信息 > 考试公告

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大纲—留存收益
2020-07-20 19:41:43 来源: 浙江财经考试网 浏览量:

中公浙江财经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公告:【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2020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大纲—留存收益】

编辑推荐2020浙江初级会计考试群:545870025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公布了,以往考试大纲都会在12月份发布,今年不一样,会计司提前发布了考试大纲,这对于准备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们的小伙伴们可以提前根据考试大纲来学习啦!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大纲—留存收益,希望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二、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后者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以上就是浙江财经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大纲—留存收益内容

相关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信息推荐

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重磅通知!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已公布!

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浙江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增值税法律制度

更多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信息请登录浙江财经考试网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 ly6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