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浙江财经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公告:【2020浙江初级会计师考试: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增值税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公布了,以往考试大纲都会在12月份发布,今年不一样,会计司提前发布了考试大纲,这对于准备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们的小伙伴们可以提前根据考试大纲来学习啦!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增值税法律制度,希望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 纳税人的分类
(三) 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 销售货物
(二) 销售劳务
(三) 销售服务
(四) 销售无形资产
(五) 销售不动产
(六) 进口货物
(七) 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 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 增值税税率
(二) 增值税征收率
四、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1. 销售额的确定。
2. 进项税额的确定
3. 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
(二)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 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四) 扣缴计税方法
应扣缴增值税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X税率
五、 增值税税收优惠
六、 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 纳税地点
(三) 纳税期限
七、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以上就是浙江财经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增值税法律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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